编者按:为进一步推动“提请服务发展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在县直机关单位有关职能股室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和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更好地落实“转变作风、主动服务、重在提请、贵在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基层、企业和投资者营造良好的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快推进生态工贸港口旅游强县建设步伐。
为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本报刊登25个评议对象的工作、服务承诺,以更好地接受广大服务对象的监督和评议。
监督电话:12342
县城建监察大队
1、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工作目标,依法治城,从严治城。
2、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3、切实杜绝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
4、凡接到举报,属大队职权范围内,半小时内抵达现场调查。突发性案件,立即出动,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反馈。
5、办理建设监察手续,符合条件的,一日内办结。
县国土局监察大队
一、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处理,确保一线监察人员每月巡查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预防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减少违法损失。
二、认真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24小时内赶到案发现场,依法做出处理,并以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结果告知举报、控告人。
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以受理立案查处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查结束,向当事人发出处罚告知书,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罚决定。
四、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执行公务要二人以上,佩戴执法标志,实施监督检查时要出示执法证。
县教育局职改办
一、增强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平等待人。
二、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和有关规定。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市、县职改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职改政策办事,杜绝职称评审乱收费现象。
四、文明行政,热情服务。在职称评审和聘任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努力为学校为教师多办实事、好事。
五、熟悉业务,加强对全县中小学职称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县生猪定点屠宰执法队
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查私屠滥宰,坚决捣毁私宰点,防止病害肉、劣质肉、注水肉上市销售。对重点用肉单位开展经常性的肉品质量检查活动。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禁违背程序越权监督执法,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按规定时限审批、办理行政许可,按规定标准收费。
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简便手续,方便群众。
四、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有诉有举必查,有查必果。
五、严格按程序执法,不直接或变相吃、拿、卡、要,不侵占服务对象的利益。
市场服务中心
一、认真做好市场财产的物业管理,科学、合理地设置摊位,按行业种类,划行就市,确保市场内通道的畅通。
二、摊位租金的收取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收费不给或少给票据的行为。
三、建设保洁员队伍,市场卫生天天打扫,市场垃圾日产日清。
四、确实做好蔬菜和水产品的农残检测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
五、不利用职便吃、拿、卡、要,设立意见箱、投诉台,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六、确保进入市场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县水政水资源股
1、认真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
2、认真保护水域、水工程及水环境;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确保防洪安全;调解水事纠纷,依法查处水事案件。
3、公开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及举报方式。严禁“吃、拿、卡、要”等问题。
4、提高办事效率。办理《取水许可证》和《河道采砂许可证》时限为20个工作日。接到案件举报,3天内赶到现场。案件接办后,30天内有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告知举报人。
绥安工商所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促进队伍政风行风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以创建“企业之家”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行“宾客式”、“一站式”服务,细化服务措施,创新服务办法,做好企业年检、企业创牌等服务工作。
四、贯彻落实好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海西建设”26条意见,积极扶持本所辖区企业做大做强。
绥安镇镇容镇貌管委会
一、县城小街小巷、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卫生保洁实行“定员、定责”工作制,做到生活垃圾日扫日收,按指定地点堆放,协调环卫部门日运日清。
二、按规定文明收缴卫生费,实行有偿服务,加强监督,杜绝服务不周全的现象。
三、加强卫生防疫,每年组织1-2次统一灭鼠消毒活动,降低“四害”密度。
四、坚持每日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卫生文明督导,及时整改卫生死角。
县国土局地籍股
1、实事求是,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不吃、拿、卡、要。
2、按照有关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流程执行。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
3、对在登记中需要实地调查及勘查绘制宗地草图的,及时安排工作人员给予服务,若需中介机构服务的项目用地,及时告知土地权利人,由土地权利人自行选择。
4、对不符合土地登记的对象在要求时限内给予通知。
5、土地权利人在提供完整材料并缴纳应交的税费后,初始登记9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结报批,变更登记3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结报批,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结上报。
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
1、实行岗位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工作制度,实行挂牌上岗。
2、实行限时办结制。每月初办理完成新参保人员,每月25日前足额放发养老金;一日内办理完成养老保险手册,一日内办理完成基金转移。
3、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手续齐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必须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和材料。对不是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引导至相应的经办人处。
4、文明接听电话,耐心聆听咨询,耐心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负责查询后给予复电。热情解答及时回复群众来信来访。
5、免收《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免费复印所需材料。
县文体局文化市场股
1、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方便群众、规范管理,大力促进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严格按规定及时审批办理音像制品零售、出租,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书报刊零售、出租,复印印刷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均为7个工作日;网吧的审批,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化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3、大力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活动,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文化市场中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4、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行政性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一)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基金百分百用在农民身上。
(三)在全市范围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无需办理住院审批手续。报销材料齐全,住院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3天内落实补偿;住院费用在3000元以上及县外住院的,7个工作日内落实补偿。
(四)扩大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扩大面达60%。从2008年1月1日起,报销比例乡镇级由原来的75%提高到80%,县级由原来的60%提高到65%,封顶线由原来一年累计报销3万元提高到4万元。
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一、受理单位的参保, 2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参保手续。
二、各参保单位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每年核定一次,参保单位人员变动申报期为每月的1日至10日。
三、受理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参保人员调出、参保人员退休及参保人员死亡等事项时,当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参保人员因病办理住院、转院、家庭病床或门诊特殊病种的申报手续,提供手续完整的当场审批。
五、自材料送达医管科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全县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网络建成并与市、省联网后,即可刷卡报支。
六、坚决杜绝利用职便吃、拿、卡、要。
漳浦稽征所稽查股
一、上路稽查时着装整齐,证件配戴齐全,动作规范,举止端正。
二、稽查车辆时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同行,及时亮牌表明身份,做到言行文明、礼貌。
三、按照《福建省公路稽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认真处理逃费车辆的违章行为。
四、行政处罚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
五、杜绝接受车户的请吃、财物、礼金等。
六、不刁难或打击报复车户,办事不拖拉、推诿扯皮。
县安监局工矿企业股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依据规定进行审查与验收。在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期时,受理后45个工作日予以颁证。
二、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馈赠,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能办的事马上办,手续不完整的,一次告知如何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清楚,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特事特办。
四、坚持文明礼貌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及保密制度。
五、坚持有问必答、有访必接、有接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县交警大队驾管股
一、坚持落实首问责任制,接待或接受咨询的第一位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绝不含糊。对发现申请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哪些手续。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将向其说明。
三、对申请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手续完整的,当天受理,当天制证。
四、对初训申领非汽车类驾驶证的,经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做到两天内制证。
五、对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做到随到随办。
县公路路政管理所
一、在漳州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路政服务项目,公布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
二、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各种路政许可业务,遇节假日,实行电话预约服务,服务电话:13806931552。
三、对需设置平面交叉道口、非公路交通标志牌等申请的,提供及时、方便、优质的服务,服务电话:3228902。
四、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依法加强路巡、路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文书档案。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处罚规定,公开办事结果。
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1、小型渔船年度检验。渔船在本县内, 3日内登船检验;渔船在本县区域外, 4个工作日内登船检验。当日给予办结或发出整改通知书。
2、捕捞许可证年审。渔船在本县区域内,2个工作日内办理;渔船在本县区域外,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当天发出不予年审合格通知书。
3、申请换发五等职务船员证书或申请渔船过户,给予当天办理;材料欠缺的,一次性书面告知。
4、申请渔船延期报废。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理;不合格的,当日发出整改通知书;不准予延期报废的,当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5、申请渔船拆解更新。接到申请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拆解的日期告知拆船厂和船主,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拆解,拆解完成的次日办结手续。
县环境监察大队
一、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程序,公开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公开排污单位的监测数据和污染量核定依据。
二、认真开展现场环境监察活动。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建设项目及限期治理项目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开通24个小时环保投诉专线12369、3101466,及时登记受理污染严重的扰民投诉和污染纠纷,对重大、特大的事故或纠纷及时按规定上报,对县城区内的,当天到达现场调查,县城区外的在三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一般投诉件在七天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重大案件处理结果三个月内告知投诉人。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对外服务方面: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时,建设单位提供所需材料齐全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我县的重点工程项目,不分节假日,特事特办,做到申报一个,办理一个。
二、工作作风方面: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优质服务意识。杜绝在办事过程中出现“关、卡、要”等现象。对待服务对象要热心服务接待、耐心接受咨询、虚心听取意见。
县交通局计划与工程股
一、积极宣传贯彻《公路法》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对农村公路沿线单位和群众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二、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办理流程为民办事。
三、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向上衔接、向下延伸”工作,并对在建项目及时派员技术指导、质量监管。
四、指导乡镇、村做好农村公路及其桥梁的日常管养工作。
五、遇灾情、险情时,无条件服从上级的调配,并及时组织抢修。
六、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建设、危桥改造、水毁工程的补助资金。
县林业局林政股
一、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和办事能力。
二、端正工作态度,把办证程序和办证条件讲解清楚。依照政策法规办事,不设卡、不刁难。
三、办理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及木材经营加工,1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上级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呈报。办理《木材运输证》,立即办结。
四、以认真高效的态度处理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调查、了解与反馈。
五、严格遵守廉洁行政的规定,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吃、拿、卡、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1、着装整洁,态度热情,对来电、来访咨询能耐心解答。
2、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在15日拨付,20日前社会化发放结束,确保20日后能领到离退休金。
3、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当日审批结束。
4、符合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企业职工。自报送后15日内审核结束,待遇于次月拨付。
5、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1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2个工作日内登记进入福建省企业养老保险系统。
6、企业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退保,当场办结。
7、每月10日至25日办理职工退休待遇审批计算手续,合格者的办理时间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股
1、严格依法执法,细化和量化药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药品稽查工作制度。
2、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登记、受理,查处率达100%,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
3、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创建全国“两网”示范县,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构建覆盖“老、少、边、岛、渔”的药品供应网络。
4、坚持文明执法,推行执法公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杜绝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现象,杜绝收受礼品、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做到药品执法零投诉。
县物价局价格管理股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公开办事程序、规定和结果。
二、依法制定或调整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三、限时办结调、定价申请,做出批复、听证、请示、否定等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四、实行价格听证制度,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
五、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和申请调定价,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六、廉洁自律,一切公务活动按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