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镇镇司法所积极地探索施行司法所、调委会、法律服务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先后被评为福建省“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镇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司法所”;2007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又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及时了解民间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有效的调解,是旧镇司法所的一个突出工作特点。去年春节刚过,司法所获悉埔尾村村民郑某达与下示村村民郑某福因虾池界而吵得不可开交。原来,郑某达为了防止虾池漏水,要在两家公用的堤岸靠自己的虾池一侧筑上石板,施工中,将两家公用的堤岸削窄。为此,两家意见不和,矛盾迅速激化。司法办的工作人员当即赶到埔尾村,工作人员先后十几次找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引导下,当事人双方终于同意接受司法所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去年5月6日,正值“五一”长假,这天天刚蒙蒙亮,石柄自然村的100多名群众就涌到村旁的码头,要找码头油库的人“算帐”。原来,该村800多人共用的一口水井这几天突然有了油味,不能饮用。群众认为这是码头油库的油浸漏造成的。油库的负责人都回家度假,情急之中,油库值班员将电话打到镇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们一边好言好语地劝阻疏散群众,一边联系在家中休假的油库负责人商讨解决办法。一场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就这样得到平息。 |